发布时间:2021-10-28 10: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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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做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的策略性部署,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这次针对企业的纾困可谓“精准制导”,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实行期限为三个月的阶段性税收缓缴。
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实行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对煤电、供热企业的四季度税款也实现缓缴。累计税款缓缴规模为2170亿元。
在各市场主体已切肤感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的当下,国务院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进行税款缓缴等流动性纾困,无疑将极大地缓解这些企业的经营压力,有助于保障就业和维持供给侧的稳定。
最新发布的三季度宏观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4.9%,低于市场预期,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4%,虽高于8月份的2.5%,但依然低于预期和历史平均水平,9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低于8月份的5.3%,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3%,低于前8个月的8.9%。
最为突出的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和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等价格指数。PPI自去年5月份触底-3.7后,一路飙升,2021年9月的PPI同比上涨10.7%,为2016年以来最高涨幅。而CPI则呈现出另一种景观,CPI自2020年1月创下2016年以来的新高同比增长5.4%后,几乎是一路下跌,在去年11月份触底为同比-0.5%,随后出现小幅反弹,但从今年5月开始,再次出现下探趋势,2021年9月份同比增长0.7%。
PPI与CPI剪刀差的持续扩大,无疑对中下游企业产生重压,即市场价格机制传导的不畅,使上游PPI的涨价因素悉数被下游企业吸收,进而压低整体的投资边际收益率,导致固定资产投资今年以来出现了快速下行态势,进而也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负担,安置就业生力军的中小微企业大都陷入为生存而战之中。
中小微企业所承受的成本压力并非是暂时的,目前看带有持续性,其向下传导成本上涨压力的能力相当有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显示,自2021年1月以来,该数据呈现出瀑布式下滑态势,其同比增速从2021年7月开始已经持续低于疫情前的水平,目前为4.4%,低于三季度GDP同比4.9%的增速。
最终消费的低迷,预示着PPI与CPI的剪刀差扩大面临固化风险,反映中下游企业在整个产业链的议价能力非常有限;而且最终消费增长状态若持续处于维持低层次迂回生产的边际值之间,PPI与CPI的价格传导机制迟早会形成反向倒逼机制,即反向抑制PPI价格的上涨,进而使上游企业陷入增价不增收的局面。
毕竟,面对全球疫情带来的大宗商品的供给冲击,以及我国在大宗商品上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是刚性的,具有不可控性和不可调和性,这种疫情下的输出型通胀因素,叠加国内最终消费端的持续低迷,最终会导致国内价格传导机制不畅甚至产生倒逼效应,容易致使经济陷入“滞胀”边缘。
当前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出的税费缓缴政策,是基于维护我国供应生态链高度,为企业纾困,避免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因为流动性压力而出现休克,以求时间换空间。
显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税费缓缴,更多是权宜之计,解决的是这些企业眼前的苟且。而且,就目前形势看,不仅是制造业中小企业,对于服务业中小企业也需要适当出台税费缓缴政策,帮助其缓解流动性压力,以稳固和促进经济内循环的稳定。
当然,在税费缓缴的同时,也需要适当考虑推出国内疫情严重期的企业扶持政策,探索对企业再次进行减税降费、减租、缓缴社保费和金融支持的可行性,阶段性地减轻中小微企业的成本负担和压力。
同时,由于这轮中小企业的困境,较为突出的是由外部输入型通胀带来的风险,即PPI与CPI价格传导不畅,导致中下游企业主要承担了外部输入型通胀压力。鉴于中下游企业抗风险能力要弱于上游企业,可以探索上中下游企业成本分担方案,即从产业链的角度,鼓励上游企业在产业金融、应付应收账款上,适当给予中下游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疏导,如适度放宽回款周期,通过产业金融等方式给予下游企业资金融通,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成本。
相对于上游企业来说,大量中小微企业从商业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若上游企业通过真实贸易,在贸易融资上适度给中小企业进行风险可控的担保,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样可以缓解下游中小微企业的部分负担。
此外,面对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政府一方面可以考虑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基金,通过政策性金融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纾困,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考虑财政补贴、贴息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政策性支持。
最后,真正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维持国内供应体系稳定,根本上需要的还是加大市场化改革、打破部分行业的垄断,不断拓展中小微企业在行业准入、市场准入方面的可行空间,打造产业生态链的利益共同体,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降低非市场交易成本,持续营造宜商环境。毕竟,PPI与CPI的剪刀差,既与外部输入型通胀有关,同时也与国内要素资源市场化改革不充分存在一定的关系。
早在2020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凸显出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推动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关键就是要打破要素资源领域的垄断,引入市场竞争,通过各种市场主体参与要素市场的自由竞争,提高要素资源市场的效率,降低要素资源垄断带来的低效价格传导,要素资源供给体系的效率提升,无疑是缓解输入性通胀的第一道防线。
总之,当前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缓缴,再次为深化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时间换空间的历史机遇,用足用好这一政策带来的改革窗口期,进行上下疏通,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无疑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