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9 21: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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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建成、1.55亿搬走,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近日再度引发关注。荆州当地媒体也于近日公开了市委书记的一篇讲话,内容谈及“关公铜像搬迁”。讲话中称,我们有的干部只揽权不揽责,遇事先从“免责甩锅”出发。属地责任被滥用,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工作“互为前置”造成过程损耗。“最近,我看到网上一些关于关公铜像搬迁的舆情。说实话,我觉得雕像的每一块铜片,都是抽向我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干部只揽权不揽责,这样的权责失衡,正是该纠正的乱象。当地主要官员感到被关公像的铜片“抽了耳光”,这说明看到了“免责甩锅”之弊。接下来,就该是推动调查、推进追责,让权责重归一致,才是正解。否则,这“耳光”岂不抽(说)了白抽(说)?
舆论关注这尊巨型关公雕像已不是第一次。去年10月,中纪委网站也曾在一篇题为《如何守好一方古城》的评论文章中,批评该雕像“不仅在文化、审美方面受到质疑,还存在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等问题”“背后是一些地方存在政绩观不端正、追求短期效益等错误倾向”。
与当地巨型关公雕像的未审先建相比,至少在公开的报道中,我们能看到的对这一违建的追责,并无实质进展。舆论的多轮批评,颇似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当然,并不是社会关注的,就得追责;也并非舆论批评的,就得有官员落马。责任机制的启动,取决于在建设和搬迁巨型关公雕像的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不妨复盘一下巨型关公雕像的建设与搬迁。据央视、澎湃新闻等报道,2014年,荆州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荆州市住建部门和规划部门提交了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的申请,内容是雕像基座建设。该申请很快得到审批。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在基座上加建了巨型关公雕像,但雕像没有报批任何许可手续。
当初对这一项目的拍板者,看到关公雕像立起来,应该是挺自豪的。当地公开资料显示,荆州关公义园于2014年开始动工,2016年6月开园。这座净高48米、重1200余吨的巨型关公雕像成为景区最大亮点。
现在看来,荆州这一“最大亮点”,已成“最大污点”。中纪委网站的评论文章曾发出“灵魂三问”——一个高达57.3米“未经规划许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当地监管部门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当地主政者是否依法依规用权?监督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回答这三问,比停留在口头的反省或反思,无疑要重要得多。
从照片上看,这座关公巨型雕像紧邻荆州古城墙,看上去十分突兀。根据规定,雕像所在的区位建筑物的限高为24米。
去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称,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此后,荆州市成立项目专班,推进项目整改。
正因为已被认定为“违建”,才有了现在的拆卸转移。这次的搬移工程总投资1.55亿元。3亿巨资,不是用来凭空抽耳光的。
在小说中,关羽大意失荆州。利用演义推广文旅,或是昔日当地主政者的初衷。不知当时论证时有没有人提出过质疑:在关公最失意之地,为他立如此巨型雕像,这不是对这位已被神化的武将最大的羞辱吗?在罗贯中的笔下,正是因为关羽的刚愎自用,不愿从善如流,才失了荆州,又败走麦城,最终送了性命。
而今,荆州迎巨型关公,又丢3亿,还是一样的刚愎自用,不愿从善如流。谁来为曾经的违规负责?谁来为“巨型浪费”埋单?如果用“当初认识不到位”,就可为违规免责,如何能警示后来者,遏制屡禁不止的刚愎自用和拍脑袋决策呢?
《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一篇刷屏的文章提到,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严肃查处并通报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件。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为追求所谓政绩,不切实际、瞎拍脑袋,打擦边球,甚至不惜违纪违法,破坏当地民俗民风,破坏历史风貌和文脉,项目建设盲目追求“大”“最”“全”,耗费巨资造景,搞噱头、造声势,以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短期利益。
屡禁不止,前禁后犯,甚至边禁边犯,正是因为追求“大”“最”“全”能出政绩,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短期利益反而有效果,且不用担责。纠正这一乱象,追责不可大意。关羽在荆州因刚愎自用丢掉性命;那些无视法律的拍脑袋官员,同样刚愎自用造成严重后果,不能就这么丢下责任。党纪和国法都开不起这个3亿元的玩笑。(作者王琳系政邦智库研究员)
(稿件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