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6 2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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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七方面,进一步深化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为激发科研人员充分释放创造性和展现创新活力再添新招、实招。
科研活动的主体是人,科研经费的投入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保障。近年来,我国硬核科技成果越来越抢眼,天宫空间站在太空遨游,“天问一号”在火星上漫步,北斗卫星精确导航,月表采样返回成功实现……等等,这些重大科研成果,既是广大科研人员辛勤耕耘的结晶,也是全社会持续大加科研经费投入的硕果。去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24426亿元,占GDP的比重达2.4%,为史上最高,总量稳居世界第二。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其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要创新,就要有投入。尽管近年来我们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充分遵循科研活动的自身规律,制约了科研经费投入的产出效益。
比如,预算编制科目过细、预算调剂权有限,易造成“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问题;再如,科研经费管理上重“物”轻“人”,较重视设备、交通、食宿等有形成本,未充分重视人的智力创新活动的智力补偿问题;还有,审批和报账程序冗长繁杂、限制条件多,过于强调预算执行进度造易产生突击花钱现象。诸如这些违背科研规律的问题,相当程度上束缚了科研人员的手脚,不利于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经费是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而非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问题的症结找到了,才能对症下药,精准实策。
《意见》从预算编制、经费申请、分配使用到拨付进度、监督审计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覆盖科研经费管理的全过程,集中体现对科研人员及其科研活动的放权、减负和激励作用。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意见》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科技创。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可谓正当其时、正逢其势。《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有力表明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鼎力支持,另一方面也着眼于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痛点、堵点,祭出有力度的举措,切实发挥好科研经费的保障和激励作用,让科研经费更好为科研服务。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要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的改革完善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足感,各有关单位要勇于担当,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把中央的好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同时,也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敢于创新,把合法合规与遵循科研规律有机结合,不断探索有利于科研活动的新做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值得指出的是,通过“放管服”改革的方式给科研经费“松绑”,给科研人员及其科研活动更多的财力保障,也意味着提出了更高的科研创新要求。科研经费要花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取得更多更高质量的科研创新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科研经费投入、使用与产出的良好循环。(作者张德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政邦智库研究员)
(稿件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