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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因知:法治护航,让创造财富的源泉汩汩涌流

发布时间:2021-07-15 2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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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6月2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实践充分证明,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去年初以来,我国面临多重严重冲击,国际局势变幻莫测,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挑战。时至今日,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工作重心。但我国疫情总体上已经处于可控状态,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在此之际,需要继续坚持近年来“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行市场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思路和经验。

政能亮丨法治护航,让创造财富的源泉汩汩涌流

政府部门需要继续坚持以法治化的工作方式,制度化、长效化地深化巩固“放管服”的改革成果。

当前,很多企业面临种种困难。对于长期性、结构性、普遍性、不可恢复性的困难企业,自然应当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规律,甚至应当着力避免对“僵尸型”国企的刻意输血,但对于疫情等相对短期的特殊原因等导致的临时性、阶段性、个别性、可恢复性的企业,仍然需要酌情进行必要的纾困救助,对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形成有力支撑。

除此以外,我们更应该放眼长远,在保障企业经营权益、激发活力的“柔性基础设施”方面多下工夫。在经济增长新常态背景下,面临着碳达峰、碳中和等历史性新任务目标之际,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在财政、金融、就业甚至人口方面等创新设计与实施好宏观政策,同时坚持扩大开放,加强对接相关国际通行规则,抓住签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契机,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互相促进。

另一方面,面向千厂万商的各类政府部门,在微观管理时应当谨守法治界限,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生存发展提供土壤,把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作为发力点,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减少不当干预,优化公共服务。

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根本关系应该是培育、激发、推动、服务的关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不能靠政府部门来驱动。市场主体才是支撑就业的“顶梁柱”、创造财富的源泉。政府的作用,应当是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自我新陈代谢的过程提供法治保障。

具体而言,中央和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对就业创业需求应予以支持,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做好入口把关,但不应该随意自主“加戏”;应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更便捷。

在日常管理方面,同样要力行简政之道。

不断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是“锦上添花”,但更重要的“基准”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既要反对企业之间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也要通过加强公正监管,防止政府部门成为公平竞争的负面因素;在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在事中,推进政务服务优化,用制度和技术办法让市场主体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在事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只有努力做到上述几点,政府才能有效助力作为经济发展原动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确保他们敢于创业奋斗,敢于创新发展,为今后长远、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越是形势艰巨、困难的时候,越应当对市场主体和民众具备信心,政府部门越应当谦卑。“放管服”改革是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然而,这不是说政府部门无序地削减权力,更不是说政府部门可以轻易放弃职责。一切行为的指向均应以法治化为原则,以不断建立健全、充实细化的营商环境法律规则为指引,以市场主体和民众的需求满足和获得感实现为导向。(作者缪因知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政邦智库研究员)

(稿件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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