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5 15:20:20
阅读次数:2856次
山河为证、岁月为名、民众为本。因为疫情,2021与2020似曾相似;因为抗疫,我们看得更清,见证着意志与定力。
年岁更替之际,政能亮编辑部结合2021年中央政府施政重点、施政亮点与民生热点,推出系列评论,以期梳理过往,重新打量新年期望。
文丨政能亮编辑部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广西北海是国内有名的“移民城市”。哈尔滨在北海市养老越冬的刘先生不久前住院时被告知,他无需交款开发票回老家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
统计数字显示,2020年,全国分别有609万人次职工医保参保人员、1535万人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不少像刘先生这样的“候鸟型”人员,通过全国44413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异地交费、异地办证、异地登记、异地年检、异地结算……近年来,政府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以便民为宗旨,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建设亮点纷呈。
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系列意见、规定和方案,既有路线图,也有时间表,更有责任清单。“放管服”改革成为互联网背景下政务新模式的探索,成为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创新实践。
曾几何时,“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荒诞事,让人哭笑不得,基层部门备受“万能公章”的折腾。相关部门出台规定,一竿子插到底,明确数十项证明无需开具,或不再由社区开具,给群众解了忧,也为基层松了绑。
“‘只跑一次’改革办公室,‘马上办’提速行动领导小组”……这些有点“奇葩”的名称,让人感受到各地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氛围和决心。地方政府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为民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方面频繁祭出新招。
政务公开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努力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密切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公共资源配置事项纳入主动公开清单,近年来因项目建设导致的群体事件明显减少,及时回应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地方政府的“常规动作”。
“放管服”改革关键在便民。各地动作频繁,创新不断。有的地方将印章“归一”,审批“集结”,人员“整编”,形成“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民众得到了好处,政府赢得了好评。
有的地方对商事登记引入“互联网+”,实行24小时不打烊商事登记、营业执照24小时自助办理,“零见面”办理营业执照,营商环境吸引投资不断增长。
有的地方强化主动服务,减流程、减材料、网上办、上门办,列出“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地便企利民,体现了“政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放管服”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各地积极清理、修订和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砍掉收费项目,变收费为服务,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互联网+”成为“放管服”改革的利器。政府推动资源整合,建立大数据中心,制定数据调用、使用办法,加快实现上下层级、左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并借助“互联网+”平台,将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和延伸至乡镇社区,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同时应该看到,“放管服”改革不仅是与时俱进的技术革命,更是政府内部各部门、政府与民众利益关系的调整,还存在不少亟需破除的瓶颈。
有些地方的服务资源没有做到充分整合,便民措施未能制度化,有的部门过度强调特殊性,“信息孤岛”现象尚未有效消除,公共服务未能统筹。
有的地方虽然设立了行政中心或办证大厅,但审批手续依旧,内部流程未改,窗口变成了“登记处”或“传达室”,未能解决“群众多跑腿”的问题。
有的地方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仍缺乏公开意识和应对能力,对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识不足,导致舆情未能及时应对或应对不当,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仍存在把责任转嫁给社会和管理对象的现象,在年检、检查、验证(照)等过程中,增加被管理者的麻烦和负担。如新冠疫情防控中,泄漏个人隐私、给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像上海那样,政府从容应对、不惊民扰民、保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的地方还不多。
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网络技术为解决政府部门内部业务分工与满足民众服务需求的矛盾,创造了条件,也提出了挑战。
从“市长热线”到“电子政务”,再到“全国一体化政务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不断深化。各地要提高站位,立足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继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不懈推进,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更好地释放全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和活力,实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执笔人:政邦智库研究员梁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