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3 1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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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广州砍树事件表明,这一要求并没有落到实处。广州市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大规模砍伐和迁移绿化树,经持续发酵终于酿成风波,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内的一批官员受到严肃追责。
广州是个老城市,历史文化丰富,人文气息浓厚,发生这样的事件令人遗憾。大规模砍树造成城市历史风貌的破坏,伤害了市民对城市的深厚感情,也损害了外地人对美丽羊城的印象。
近年来,城市建设这类现象并不鲜见。今年夏秋水灾中,一些城市因严重内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硬伤也曾受到社会普遍质疑。
为什么旨在推进城市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打造宜居环境的决策和举措,会被现实“打脸”,受到民意反弹?
究其原因,一是决策未能“接地气”,充分听取民意;二是“集思广益”的程序未能得到遵守,没有赢得民众广泛理解和支持,导致好事不仅没办好,相反办糟了。
广州大规模迁移砍伐路树——大部分是榕树,发生在实施“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城市公园改造提升”过程中。出发点应该是好的,砍树也有其理由。比如榕树作为城市绿化树,由于生长迅速,树根和气根对道路养护造成一定的困扰,给路面清洁制造一些“麻烦”。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榕树枝繁叶茂,遮阳效果好,南方日照时间长,阳光强烈,它提供了其他树种提供不了的绿荫,榕树之所以成为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南方城市普遍的绿化树,恰恰说明它是一种“历史选择”。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些被砍伐的榕树,在相关的街道已经形成了独具风情的生态景观,它不仅是广州人的惬意享受,也是外地人留下美好印象的“广州风貌”。如此粗暴地一砍了之,无疑是对城市宜居环境市民幸福感的直接伤害。
广州砍树事件,还暴露出在城市建设中对历史和文化缺乏应有的敬意。城市建设从来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理想化地画画,城市几十年、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有着人们世代生活的文化积淀。有形的一棵大树、一处遗址、一片老宅,都是城市的有机组成,是城市的人文记忆,寄托着城市主人的情感。
城市要发展,建设不断上台阶,管理不断上水平,这是现实的要求。在公共事务上,人们因为不同的职业和文化背景,抱持不同的认知和态度。作为决策者,不能因为“众声喧哗”而漠视,不能因为“众口难调”而忽略,要善于从芜杂的民意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协调和解决存在的矛盾,做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选择。
在这一过程中,决策者尤其应有换位意识,不能想当然地变“由民作主”为“替民作主”,比如身为决策者不能因为乘坐汽车上下班,缺乏走路骑车被阳光曝晒的体验,就认为鲜花、草地比树木重要。
听取民意需要制度保障。城市绿化是典型的公共事务,事关公共利益,理应依照制度办事。
广州砍树事件,还折射出城市建设中不恰当的“大呼隆”意识,有关部门一味追求立竿见影的整体效果。城市绿化涉众性广,投入巨大,决策应科学,实施宜谨慎,可以通过小范围的试验观察效果,积累经验,真正体现用“绣花精神”来建设城市。
随着社会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加,愿望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对公共事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州砍树事件警示,应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权力要以民意为依归,用权不能任性,要善于在复杂的环境中抓住主要矛盾,做出让大多数人受益并满意的决策。
当年上海世博会有个口号:城市让人们生活更美好。城市是人们生活的乐园,民众是城市的主人。要避免这种事与愿违的“破坏性建设”现象,应更加自觉地站在公众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的程序,使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体现在施政中,把城市建成民众满意的宜居乐园。(作者梁思奇系政邦智库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