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3 2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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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确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7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定了这三件大事,将惠及数亿人。
近年来,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三新”经济,不仅自身迎来良好的发展态势,在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也发挥了不可复制的保障作用。
在缓解城镇就业压力的同时,新经济并未建立起足够的劳动保障机制。“有就业无门槛、有劳动无单位、有上班无下班、有报酬无工资、有伤残无工伤、有风险无保险、有问题无监管”,看似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其生存状态的自嘲,其实质却是该群体权益保障薄弱的现实写照。
众所周知,大量外卖骑手并未与企业成立劳动关系。平台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合作协议等来约定报酬发放方式、业务提成比例。企业仅仅搭建互联网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信息,而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支配、管理,与劳动者之间并未建立具有人身依附性、支配性的劳动关系。通过该模式,企业回避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否直接影响到工伤保险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此类有关外卖骑手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也没有统一标准,赔付主体并不明晰。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已为传统型劳动关系建立起一套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体系。但突破传统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无法适用该套法律体系来维护劳动者权益。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关于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从完善法律和政策、加强执法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可行方向。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或可看作是对该提案的有效回应,也是将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落在实处。
在新就业形态下,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直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薄弱点的要害。
在劳动关系未能有效建立的前提下,对于外卖骑手在送外卖途中发生的事故,很难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对其损害进行救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提出建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获得社会保险权,工伤保险费应当由平台强制缴纳。而在劳动关系未能建立的情况下,强制平台为该群体缴纳工伤保险费,即使能达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障的目的,但理论基础上总存在不相融的尴尬。
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从而揭开平台隐形的雇佣外衣,既是为要求平台缴纳工伤保险这一行为正名,也消除了法律适用方面的难题。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以及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则是从保险政策入手,改变该群体在高职业风险下“裸奔”的生存样态。此前美团在接受巡视组谈话时,坦白其名下1000万外卖骑手均是外包,人均商业保险3元/天,从佣金中扣除。
本次会议确定的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可以推动工伤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相补充等试点工作,从实践中摸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险机制。
劳动关系未能建立,导致外卖骑手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户籍限制,则将在异地自由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通道关闭,进一步加剧了该群体的职业风险。
此次会议要求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是在社会保险之外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保险机制。
曾几何时,《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刷爆朋友圈。平台通过大数据、算法等技术优势,预先设定接派单规则、提成比例、奖惩规则等,迫使外卖骑手一直在没有尽头的系统里超速、逆行、闯红灯等。最让人心寒的是:外卖骑手已经猝死,平台还在罚款。
此次会议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
除去以上四层面从外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更多地是促使该群体从内部提升自我防范风险的能力。企业不应只追求发展数字,更应该注重自身社会责任的承担,通过适时且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自身能力。(作者李淑君系政邦智库研究员)
(稿件来源:凤凰网)